联系人: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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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19号博大城1413室
公开拍卖汽车一辆(警车)
作者:龙天拍卖 时间:2022-06-01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
汽车一辆(警车)
二、拍卖时间、地点:
2022年6月16日15时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标的展示:
1.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以自行或在拍卖人的统一组织下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咨询,检阅拍卖标的及查阅有关拍卖资料,了解拍卖活动的详细情况。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有关拍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并应承担参加拍卖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拍卖人将按拍卖标的展示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品质瑕疵担保及连带责任。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认真考察,充分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的瑕疵状况等事项,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四、标的情况说明:
车牌号为豫C7377警“北京现代”牌BH7200MY型小型轿车,注册日期2014年1月。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标的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六、拍卖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原则。
2.遵循诚实信用的拍卖原则。
3.遵循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
七、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竞买登记手续及报名截止时间:
竞买人应在2022年6月15日17时前携带竞买保证金到账凭证和合法证照到拍卖人处办理竞买手续。【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九、竞买保证金账户:河南龙天拍卖有限公司
67016051700000145
洛阳农商银行西工支行
未拍卖成交的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十、拍卖结算: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会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凭变更后的证照领取。逾期不办者,保证金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2.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将所有成交价款及竞买合同中约定的拍卖佣金一次性转入拍卖人账户。否则按违约处理,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买受人须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方可办理标的过户和实物移交手续。买受人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过户完毕。
4.拍卖成交后,车辆的使用年限及变更手续的办理,买受人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5.拍卖成交后,以现有手续为准。如需办理或补办证照、过户、变更手续及补交有关费用的,由买受人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和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件自行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需缴纳或补交费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期拍卖车辆涉及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如需补交费用或补办管理证件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提取已竞得标的物车辆,因提车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本次拍卖车辆在上交前已要求原使用单位对欠费和违章进行了处理,但不能保证完全处理,如有尚未处理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处理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委托人、拍卖人概不负责。
十一、标的的交接:
1.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须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人处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2.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买受人应以拍前展示现状接收成交标的。
十二、拍卖标的起拍价及加价幅度:
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加价幅度以拍卖师在拍卖会上现场宣布为准。
十三、其他事项均按拍卖文件执行。
拍 卖 规 则
本规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次拍卖的一切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竞争原则下进行,并具有法律效力。凡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和委托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受此规则约束。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必须事先提交有效证件,向拍卖人交纳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后方可届时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否则将作为代理人以自己的身份竞买。
四、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可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并可对拍卖标的实地考察、看样,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有关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参加拍卖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提出对所成交的标的不清楚等问题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负责。
五、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应“举牌叫价”,同时进行应价或加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根据情况确定。只应价不举牌无效,只举牌不应价视承认一次加价幅度。除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竞价阶梯外,拒绝任何竞买人低于竞价阶梯的应价或加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前次应价丧失约束力。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最后询问三遍无人加价时,以拍卖师落槌确认拍卖成交。
六、拍卖时如遇到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委托人指定的保留价,拍卖师有权宣告拍卖不成交。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八、拍卖标的一经拍出,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三日内将所有成交价款及竞买合同中约定的拍卖佣金一次性转入拍卖人账户,之后方可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若买受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买受人在接收成交物时,如发现与拍前所看样不符,应当场与拍卖人联系协商解决。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的担保或连带责任。
十、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拍,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拍卖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宜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以拍卖师在拍卖会上当场宣布为准。
十二、本规则未包括的其他事项,以拍卖师当场宣布为准。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龙天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本次拍卖标的均为现状拍卖)
特别事项声明
(瑕疵告知)
一、本场拍卖会所拍卖车辆均以现场展示现状为准。
二、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核实车管部门,本公司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三、买受人须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佣金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人处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在实物移交后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提醒竞买人充分关注国家及各地有关二手车限迁政策,充分了解二手车技术环保等状况,竞买人应符合相对应交易条件,在非限迁区域内,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五 、拍卖标的资料说明谈及的原车辆对应车牌仅为区分车辆,所有车辆拍卖均不含原车的号牌,成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牌收回。
六、本场拍卖所有车辆未处理的违章和需要补办的过户应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补缴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委托方配合提供和办理相关手续(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拍卖人将已知瑕疵已告知竞买人,未知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查勘。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均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交接,买受人不得因拍卖标的的瑕疵状况拒绝接收拍卖标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河南龙天拍卖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协议(样本)
甲方(出让方):洛宁县公安局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资产(汽车)转让协议。
一、甲方将豫C ______警车, 车辆转让给乙方。
二、该车辆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 (¥________元)。
三、该车辆自甲方交付给乙方之日起,乙方应积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四、该车辆在办理过户时,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转户手续。
五、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和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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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