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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偃师市城关镇首阳路迎宾公寓南院三层房屋拍卖文件

作者:龙天拍卖 时间:2021-06-25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确保网络拍卖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地进行。

一、标的展示:

1、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以自行或在拍卖人的统一组织下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物及拍卖活动的详细情况。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有关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并应承担参加网络拍卖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依据《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拍卖人将按拍卖标的展示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不负任何品质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认真考察,充分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瑕疵状况等事项,成交之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3、拍卖标的资料是对拍卖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拍卖人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方式(包括印刷、图像、资料、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二、标的情况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位于洛阳市偃师市城关镇首阳路迎宾公寓南院三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豫(2021)偃师市不动产权第0002234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出让;建筑面积共计612.40㎡,土地使用权面积1164.03㎡。该房屋现状为幼儿园租用,租赁合同已到期。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会采用整体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按照规定参加竞买。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申请

1、有意参加竞买者在拍卖会开始前,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到拍卖人处办理竞买手续

2、竞买人必须在20217512时前向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河南龙天拍卖有限公司,账号:67016051700000145 ,开户行:洛阳农商银行西工支行)交纳30万元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若竞拍不成交,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拍卖结算、标的交割及产权变更手续办理: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会前所交纳竞买保证金转化为拍卖成交价款。

2、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 7个工作日内含拍卖成交当日)将所有成交价款及竞买合同中约定的拍卖佣金一次性转入拍卖人账户。逾期未按规定支付全部款项的属于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的标的依据《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包含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后,须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交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到委托人处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并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过户时所产生的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4、买受人收到委托人出具的产权过户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在60日内完成过户。

5、买受人应按房地产及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6、在办理标的移交时,买受人需签署拍品及其附属品的移交清单。

七、其他事项均按拍卖文件执行。

八、如发现拍卖人举办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情况,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可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拍卖规则

本规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

本次拍卖的一切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竞争原则下进行,并具 有法律效力。凡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和委托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受此规则约束。

一、竞买人必须具备拍卖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买条件,否则不能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必须事先提交有效证件,向拍卖人交纳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后方可届时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否则将作为代理人以自己的身份竞买。

四、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可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并可对拍卖标的实地考察、看样,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有关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参加拍卖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提出对所成交的标的不清楚等问题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负责。

五、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应“举牌叫价”,同时进行应价或加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根据情况确定。只应价不举牌无效,只举牌不应价视承认一次加价幅度。除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竞价阶梯外,拒绝任何竞买人低于竞价阶梯的应价或加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前次应价丧失约束力。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最后询问三遍无人加价时,以拍卖师落槌确认拍卖成交。

六、拍卖时如遇到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委托人指定的保留价,拍卖师有权宣告拍卖不成交。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拍卖成交款。

八、拍卖标的一经拍出,买受人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一次性转入拍卖人账户,之后方可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若买受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买受人在接收成交物时,如发现与拍前所看样不符,应当场与拍卖人联系协商解决。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的担保或连带责任。

十、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拍,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拍卖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不宜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以拍卖师在拍卖会上当场宣布为准。

十二、本规则未包括的其他事项,以拍卖师当场宣布为准。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龙天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本次拍卖标的均为现状拍卖)






特别事项声明

1.本次房产以现状拍卖,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连带责任,竞买人应当对房产的位置、面积和权属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尽职调查。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认可和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和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形式的担保。

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将拍卖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并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产权过户时委托人、买受人各自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内的相关税费。

3.上述拍品瑕疵系委托方根据目前已知情况披露的,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品真伪或者品质,对拍品已知及潜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4.拍卖人已提示竞买人充分了解拍品的瑕疵及风险,已认真了解拍品的现状情况,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拍品现状,自愿承担拍品的瑕疵及风险;

5.本次拍卖是以拍品的现状进行拍卖。现状是指拍卖人拍卖时拍品的既存、现行状态,买受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面积、数量、质量、瑕疵等状况),标的的面积、数量、质量、瑕疵等实际状况与权属证书等相关鉴定资料记载不相符的,均以实际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

6.本次拍卖的房产均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房产面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承诺及房产买卖计价的依据,房产面积的准确数字以房管部门实际测量为准。若拍卖人提供的数字与房管部门测量存在误差均不再进行多退少补,提请竞买人注意。



          起拍价及加价幅度

位于偃师市城关镇首阳路迎宾公寓南院三层房屋整体起拍价318万元,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5000元整倍数。







                                   河南龙天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