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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作者:龙天拍卖 时间:2015-11-03
拍卖公告
 
     受洛宁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11月9日15时在公司拍卖厅(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华源财富广场A座802)公开拍卖位于洛宁县政通路西侧16间门面房的三年租赁权。该标的总建筑面积322.13㎡,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分标(分房间)拍卖(每间建筑面积、起拍价详见拍卖目录)。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17时前将 5000元竞买保证金交付我公司账号(以保证金到账为准),并于2015年11月9日14时前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2015年11月9日15时准时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上标的。详细拍卖文件,请登陆www.lyltpm.com。
     公司帐号:1705 0201 0920 0074 301
     公司全称:河南龙天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379-65261802   15037988899
    督电话:0379-62325608
    咨询地址:西工区定鼎南路华源财富广场A座802室
 
                      
                         河南龙天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拍 卖 规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规则。凡参加拍卖会的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和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2、拍卖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委托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有权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包括瑕疵),并有权决定是否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全部情况(包括瑕疵)。
     4、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应按照《竞买须知》规定程序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现场竞价时,以拍卖师宣布的起拍价和竞价阶梯进行举牌应价或加价。除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竞价阶梯外,拒绝任何竞买人低于竞价阶梯的应价或加价。
     5、竞买人如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或者竞买号牌丢失,应当在拍卖会前向拍卖人提供书面证明,并得到拍卖人的书面认可。否则,被委托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参与竞买,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连报三次无人应价的,即作不成交处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拍卖时如遇到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委托方指定的保留价,拍卖师有权宣告拍卖不成交。
     7、拍卖为公平竞争、公开竞价、价高者得;最后由拍卖师击槌,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8、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及时将成交价款和5%的拍卖佣金交至拍卖人账户,自拍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余额全部付清后,方可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若买受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方式等进行价款结算。
     10、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拍卖标的所有权不得转移,拍卖标的自击槌后开始的全部风险及委托人、拍卖人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1、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人处办理标的相关手续,由委托人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拍卖标的办理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交纳,逾期不办者,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以拍卖师在拍卖会上当场宣布为准。
     13、本规则未包括的其他事项,以拍卖师当场宣布为准。
     14、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龙天拍卖有限公司。
                                                                            
 
 
竞 买 须 知
一、标的展示
1、自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以自行或在拍卖人的统一组织下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物及拍卖活动的详细情况。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有关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并应承担参加拍卖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拍卖人将按拍卖标的展示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不负任何品质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认真考察,充分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的瑕疵状况等事项,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按照规定参加竞买;外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参加竞买,但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竞买保证金标准
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 伍仟元整 。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于 2015年11月6日17时 前交付拍卖人账号。拍卖不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 三日 内全额无息退回。
四、竞买登记手续及报名截止时间
竞买人向我公司账号交付拍卖保证金后,应于2015年11月9日14时前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领取竞买号牌后,方可参加拍卖会。
五、拍卖标的拍卖方式、起拍价及加价幅度
该标的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分标(分房间)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以拍卖师当场宣布为准,加价幅度为100元人民币或100元人民币的倍数,拍卖师在拍卖会上根据现场竞价情况,可随时调整竞价阶梯。
六、拍卖结算
拍卖成交价款为三年租赁费,分三次逐年交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会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第一年租赁费,第一年租赁费差额部分在 五个工作日 内全部交付拍卖人账号,拍卖佣金按总拍卖成交价款的5%收取。若买受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未付清第一年租赁费及拍卖佣金,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标的的交接及产权变更手续办理
买受人付清第一年租赁费和拍卖佣金后,须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交款凭证及相关手续到委托人处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的租赁权移交给买受人。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拍卖活动具体拍卖细节均按拍卖文件规定履行。
 
 
 
 
 
 
 
 
拍品简介及瑕疵告知
一、拍品简介:
1.拍卖标的为洛宁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委托拍卖临街门面房三年租赁权。
2.拍卖标的位于洛宁县政通路西侧门面房,房产共计16间,总建筑面积约322.13m²,以现状对外租赁(详见拍品目录)。
3.拍卖标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通讯发达、旅游资源丰富、商业氛围浓郁。
二、瑕疵告知:
1.该房产始建于2000年,房产状况以现状为准。
2.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实地考察该房地产的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标的瑕疵状况。竞买人认可该标的瑕疵状况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4.拍卖人将已知标的瑕疵状况已告知竞买人,拍卖人未知标的瑕疵状况需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竞买人在拍卖会上一经举牌应价或加价,均被视为认可该标的的全部瑕疵状况。
      
 
 
 
       
 
 
特别事项声明
1.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法规以及符合产业规划的规定合法经营。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违规经营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买受人在租赁期间需要进行室内、室外装修的,其装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在租赁经营期间,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私自改动房屋结构,搭建临时用房。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规定时间将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付清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人处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由委托人将拍卖成交标的租赁权移交给买受人。
5.若买受人不是现有房屋的租赁户,委托人和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委托人应在2015年11月30日前负责腾空房内物品,把房屋交付与现有买受人。
6.房产租赁期间买受人对原房屋室内外的装修部分,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不得在合同期满后自行拆除。
7.租赁到期时,买受人如需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应在租赁合同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续租。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该房屋出租给买受人。
8.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失,委托人、买受人互不承担责任。
9.该房产在租赁期间,若遇政策性拆迁,委托人退回买受人已交付的未使用期限内的房租,买受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委托人不予补偿。
10.以上条款与拍卖文件中的其它条款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及买受人应自觉遵守。
 
 
 
 
 
 
 
 
 
 
 
 
 
 
 
 
 
 
 
 
 
 
拍品目录、标的起拍价及加价幅度
 
本次拍卖标的为洛宁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委托,拍卖临街门面房三年租赁权。该标的位于洛宁县政通路西侧门面房,房产共计16间,总建筑面积约322.13㎡。
该标的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分标(分房间)拍卖。具体明细如下:
一号标的:从南向北第1间,原店名为金钰良缘,建筑面积约为26.9㎡,起拍价3.68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二号标的:从南向北第2间,原店名为小杜广告,建筑面积约为26.9㎡,起拍价3.68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三号标的:从南向北第3间,原店名为希望文印,建筑面积约为22.02㎡,起拍价3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四号标的:从南向北第4间,原店名新空间广告,建筑面积约为19.28㎡,起拍价2.64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五号标的:从南向北第5间,原店名千金秀文印,建筑面积约为21.99㎡,起拍价3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六号标的:从南向北第6间,原店名小时候零食,建筑面积约为18.85㎡,起拍价2.58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七号标的:从南向北第7、8间,原店名惠普、联想专卖店,建筑面积约为40.35㎡,起拍价5.52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八号标的:从南向北第9间,原店名田云苹果店,建筑面积约为20.66㎡,起拍价2.83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九号标的:从南向北第10间,原店名衣尚阁,建筑面积约为20.66㎡,起拍价2.83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十号标的:从南向北第11间,原店名中旅旅行社,建筑面积约为20.66㎡,起拍价2.83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十一号标的:从南向北第12间,原店名洛宁竹编工艺,建筑面积约为9.91㎡,起拍价0.9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十二号标的:从南向北第13间,原店名月嫂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为11.82㎡,起拍价1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十三号标的:从南向北第14间,原店名三合乐器,建筑面积约为11.82㎡,起拍价1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十四号标的:从南向北第15间,原店名恒鑫副食门市,建筑面积约为11.82㎡,起拍价1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十五号标的:从南向北第16间,原店名巨尔牛奶,建筑面积约为11.82㎡,起拍价1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十六号标的:从南向北第17间,原店名芯诺电子(南侧一间),建筑面积约为26.67㎡,起拍价3.65万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倍数。
 
 
                             河南龙天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